(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
2020年7月17日,鹤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鹤壁市山城区牟山大道南侧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山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山城区牟山大道南侧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7·1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山政文〔2020〕25号)和《山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请求对<山城区牟山大道南侧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7·1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山安委办〔2020〕21号)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鹤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依规对鹤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豫JZ安许证字〔2008〕110082)实施暂扣,暂扣期限60天,暂扣时间从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6日
主办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备案号:豫ICP备17009629号-1
技术支持:天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9-至今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